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新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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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尽税是每个中国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其中个人所得税又是所有税种最为普遍的税种之一,顾名思义,个人所获得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类型的报酬,奖金等,都是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那么个人所得税又有哪些可以扣除的呢?
除了每月起征点5000的扣除以及常规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再加上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扣除,这就是之前每月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扣除项,但是现在国家积极号召响应“三孩政策”,出台了一项个人所得税扣除新项:“婴幼儿照护费用”,看到这儿就会有朋友想问,这不是已经有一个子女教育扣除了吗,怎么又加了一个婴幼儿照护费用的扣除?其实这二者的定义范围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需要在子女接受全日制教育的相关费用支出上,才能以每个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相当于在子女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时候,大多已经是3岁及以上的年龄了;而婴幼儿照护费用则是按照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的婴幼儿,按照每个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这就意味着,子女的支出在出生到受教育的整个过程都是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
所以各位朋友要注意自己是否符合专项扣除的标准,如果符合,一定不要忘了在个税APP上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填写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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