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有补贴!深圳的补贴标准是
近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2020 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建设企业在深圳累计建设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总功率达8000 千瓦可申请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须于10 月30 日前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新区)发展改革部门提交补贴申请材料。
在补助要求方面,《通知》明确,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原则上应由单一企业申请,且企业注册地在深圳市。建设企业应当建立(或委托建立)企业充电设施安全监控平台,并接入深圳市统一充电设施安全监管平台,全面、准确、实时上传相关信息。建设企业应符合近三年内在"深圳信用网"未被列入国家推送地方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深圳市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有关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在具体补贴标准方面,《通知》显示,深圳根据充电设施设备类型、装机功率和客户受电竣工验收时间给予补贴。2013 年至2015 年充电设施建设按照集中式充电设备(站、桩、装置)投资的30% 给予财政补贴。2016 年充电设施建设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给予补贴。其中,直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300 元/ 千瓦,交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150 元/ 千瓦。
2017 年充电设施建设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给予补贴。其中,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 元/ 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给予300 元/ 千瓦补贴。
2018 年充电设施建设按照充电设施(站、桩、装置)装机功率给予补贴。其中,直流充电设备给予600 元/ 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 千瓦及以上)给予300 元/ 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 千瓦以下)给予200 元/ 千瓦补贴。
2019 年至2020 年充电设施建设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给予补贴。其中,直流充电设备给予400 元/ 千瓦建设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 千瓦及以上)给予200 元/ 千瓦补贴,交流充电设备(40 千瓦以下)给予100 元/ 千瓦补贴
返回首页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