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门搜索: 注册香港公司 注册离岸公司 全球商标注册 注册香港公司条件 香港公司年检

首页 > 商情万花筒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修订说明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修订说明

更新日期:2018-6-29 15:56:5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788次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负面清单)是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进行的修订,并单独发布。2018年版负面清单,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清单长度由63条减至48条,共在22个领域推出开放措施:

1.取消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取消特殊和稀缺煤类勘查、开采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3.取消石墨勘查、开采的外资准入限制。

4.取消稀土冶炼、分离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钨冶炼的外资准入限制。

5.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6.取消船舶(含分段)设计、制造与修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7.取消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航行器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8.取消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

9.武器弹药制造不列入负面清单。

10.取消电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1.取消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2.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3.取消国际海上运输公司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

14.取消国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5.取消稻谷、小麦、玉米收购、批发的外资准入限制。

16.取消同一外国投资者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成品油的连锁加油站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17.取消对中资银行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

18.2018年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中方控股改为外资股比不超过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19.2018年将期货公司由中方控股改为外资股比不超过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20.2018年将寿险公司外资股比由50%放宽至51%。2021年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21.取消测绘公司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2.取消禁止外商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

此外,2018年版负面清单采用了表格形式,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进行了分类。

(责任编辑:冯虎)

返回首页     返回上页
公司注册| 商标注册| 年报税报| 条形码申请| 职位招聘 | 回馈意见 | 网站声明 | 保密条款 | 网站地图| 书文推荐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香港 852-27826888  中国总机 400-880-8199   马来西亚电话 603-21418908   投诉电话:13902990902   投诉微信号:cchkhncn
版权所有:深圳市登尼特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粤ICP备17018390号
点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