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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商标注册

孟加拉国家专利设计商标部
更新日期:2020-4-16 18:00:15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1270次

孟加拉商标注册咨询电话 86-755-82148634

一、概述
孟加拉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2009年3月24日颁布的《商标法》。“孟加拉国家专利设计商标部”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英语、孟加拉语。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或进行续展,就须依法登记注册。孟加拉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在先使用”主张商标权。
孟加拉是《TRIPS协定》、《巴黎公约》和《WIPO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暂未加入《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故商标注册只能通过“单国注册”的方式办理。

二、商标申请
目前,孟加拉采用尼斯分类第10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不接受一表多类申请。孟加拉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
若申请人非孟加拉居住的,须委托本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商标图样;
2、具体商品项目;
3、申请人中英文名义及地址;
4、委托书;
申请注册孟加拉商标的主要流程为:申请一受理一审查一公告一核准一发证。申请递交后商标注册处先进行形式审查,即审查申请要求和分类信息是否符合规定,受理时间需要2周左右。受理后,商标注册处将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对商标显著性、是否违反禁注禁用条款和是否与在先商标形成冲突的审查,审查不能通过的则会下发驳回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书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实质审查通过的,将会被安排公告,自公告日起60天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或在先权利人均可提出异议,提异议的理由主要有:
1.与在先商标冲突,如拥有在先的注册商标;
2.商标缺乏显著性;
3.商标具有不良影响;
4.恶意注册;
5.与在先其他权利冲突,如商号权、外观设计、版权等。
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可获准注册并颁发注册证。顺利的情况下,孟加拉商标注册目前需要3-5年;如中途遇到异议或驳回,时间将会大大延长。

三、商标维护
孟加拉商标注册后7年有效,有效期自申请日起算;到期日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
商标注册后的无效或撤销申请,一般可根据孟加拉商标法下述条款提出:
1.违反商标法规定的;
2.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未在当国实际使用的,任何人可申请撤销,不可抗力除外。
商标无效申请可向商标注册处或法院提出,在现行审查条件下,一般需耗时4-5年。被申请人一般可提供如下证据材料应对他人以“未使用”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1、发票 2、广告 3、包装、装潢
4、产品目录 5、标签 6、书面声明
8、营业额证据 8、报价单 9、市场调查结果

四、其他
孟加拉商标初次注册后的商标有效期和续展后的商标有效期不同;该国相对落后,申请注册周期很长,建议权利人有市场布局考虑时提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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