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税范围扩大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税范围
更新日期:2020-4-10 15:27:57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1335次
导读: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税范围,由直接与国际运输单位发生业务的代理环节,扩大到间接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环节。登尼特企业孵化器请您参考来自《法制日报》的资讯:
据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1日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试点时,给予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免税范围限定在直接与国际运输单位发生业务的代理环节。政策出台后,税务总局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到,国际货代免税政策范围过窄,间接提供国际货代服务的纳税人无法享受,税负有所上升。
为妥善解决问题,前期税务总局安排上海、北京、天津、深圳、江苏、大连、青岛等国际货代较集中的国税部门开展了专题调研,并认真听取了30余家货代企业、行业协会代表的意见建议。
税务总局公告明确,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但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其他代理人支付的全部代理费用,得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否则不能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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