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香港公司除名的几种情况
更新日期:2020-7-13 17:29:46 来源:www.tannet-group.com浏览次数:258次
1、香港公司除名注销完毕:未及时处理年审年报,或未遵守《香港公司条例》,导致香港公司被注册处长在非正常情况下将公司除名,未及时处理,登报期超过三个月,香港注册处就会上“有关第746(2)条的参考文件”,这时候香港公司的状态就会变成“已告解散”,代表除名过程已完成,公司状态显示已注销。如果想要继续使用公司,就需要办理香港公司恢复。
2、香港公司未完全除名注销:未及时处理年审年报,或未遵守《香港公司条例》,导致香港公司被注册处长在非正常情况下将公司除名,尚在除名过程中,公司状态显示“仍注册”状态,或是除名中;刚被除名公司还会处于“仍注册”状态,这时候香港政府会上一份“有关第744(3)条的参考文件”,上这个文件会有三个月的公告期,在这时间段里面把公司以往的年审以及年审产生的罚款补上就可以,必要时需要说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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