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代理记账服务简介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会计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一、深圳公司代理记账的内容
1 审核原始凭证;
2 填制会计凭证;
3 登记会计账簿;
4 编制会计报表;
5 填制纳税申报表和各种税费缴款书;
6 纳税申报;
7 装订会计凭证;
8 财务政策及信息传递;
9 日常电话答疑。
二、深圳公司代理记账的服务方式
代理记账业务一般分为送达和上门服务两种方式,
其中送达是指客户将准备好的原始凭证等资料送到或快递到代理记账机构,在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记账工作;
上门服务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指派会计人员到客户住所进行记账工作。
三、深圳公司代理记账所需资料
1 股东投资款单—银行单据(新成立的公司);
2 银行回单(包括支票头、银行进账单、电汇单等,支票根请用铅笔标注);
3 银行对账单(提供上月银行对账单);
4 费用发票(包括房租、水电管理费、交通费、通讯费、住宿餐饮、过桥路费、加油费等)另请留意:超市购物小票请换成发票,发票的内容填为办公用品或商品);
5 固定资产发票(包括电脑、打印机、办公家具、汽车、房产及单价超过2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6 员工工资表(请注明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
7 取得的购进商品成本发票(请在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是用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结算方式);
8 自己开出的销售发票(请在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是用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结算方式)。
四、深圳公司提供代理记账所需资料时间
每月5号前提供。
如需进一步查询,欢迎随时拨打深圳咨询热线86-755-82143181或86-755-82143496,也可以直接访问集团网站:www.tannet-group.com,www.shenzhen-company.com ;登尼特集团更是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司: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号太阳岛大厦16楼全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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