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投资方或协作方对融资方的要求
融资提示:
以下为一般投资方或协作方对融资方的要求:
一、 融资的条件或前提
1、项目是获得政府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
2、项目须是已经立项的,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的;
3、项目是经过专家论证的,证明是可行的,附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经营是有市场发展前景的,能符合投资者期望的回报率;
5、项目企业有项目开发总监或市场总监,而且在行业里占一定市场份额的;
6、信誉良好的投资主体,自有资金投入超过项目所需资金30%以上的;
7、如果没有30%自投资金,须能够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证明自己份额投资实力;
8、能提供抵押、质押物以及第三方担保的;
9、有明确并且可行的融资合作模式、资金用途、资金使用计划;
10、有商业计划书的和相关批文;
11、如果融资的企业是准备上市的,登尼特将除了推荐投资者之外,还自己参与股权投资。
12、项目须经过登尼特5人评估小组一致评估通过。
二、一般融资的途径
1、登尼特自有资金,主要用于接受上市孵化公司的股权投资;
2、国内外PE与VC投资机构,其中包括天使投资机构或个人;
3、项目直接推荐给城际产业联盟会员,实现投融配对;
4、国际投资银行或国际商业银行借贷,银行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
5、银行金融租赁,个人借贷租赁;
6、举办一对多的海外招商会;
7、推荐上市公司或有实力的登尼特合作者;
8、通过国际财团或商会组织,针对某个项目成立专项投资机构对接投资项目;
9、上市融资、筹资;
10、设计商业模式运作资金,获取资金源。
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关于投资融资或者信用贷款、金融牌照、企业上市、投资移民、签证服务、家族信托、投资移民、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年审年报、文案策划事宜,欢迎随时联络登尼特资本运营服务中心:
固定电话:0755-82352600
移动电话:13682422600
联系人:钟小姐
中国中文官网:http://www.tannet-group.com/
中国英文版官网:http://english.tannet-group.com/
国际网站:http://www.tannet-group.net/
登尼特欢迎各位商家随时来访本公司:中国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南路2020 号太阳岛大厦16 楼全层。营业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2:30,14:00-18:00
返回首页 返回上页